10.3969/j.issn.1672-190X.2010.20.008
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历史变迁与创新
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没有明确标准阶段、规定年产值标准阶段和辅助参考区片综合价阶段.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存在诸多缺陷:产值倍数法不科学、补偿范围过窄且分配方式欠妥以及补偿原则模糊.经过几年的创新探索,2001年确立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果.今后应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补偿方式采用"公平补偿"、扩大补偿范围、建立合理的补偿费分配机制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征地补偿、历史变迁、创新探索
F32(中国农业经济)
2010-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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