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9.03.068
法治的理论基石:人性论
主张人性本善的中国人,漫延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却创造出了一个非乔常缺乏人道、充满恶的官场化的人治社会;而主张人性本恶的西方人,在近五百年来却创造出了一个科学、民主、自由、相对而言更尊重人的法治型社会,值得思考.本文对两种人性论的内涵进行剖析,说明两种人性论对法治的影响,探讨人性论体现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些问题.
法治、人性论、性本善、性本恶
D9(法律)
2009-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