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8.22.069
增值税转型问题研究
增值税转型的问题由来已久,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我国继在东北三省进行了三年试点以后.又开始在中部六省的二十六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个行业中推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2008年7月.8月,内蒙古东部五市(盟)和汶川地震灾区也先后被纳入到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随着增值税转型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在全国推广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趋势.
增值税转型、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F81(财政、国家财政)
2008-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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