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7.14.057
国外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制度立法案例研究
@@ 对于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涵义,一般指公司通过收回、收买、收质三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自身发行在外的股份.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是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研究范围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和集团法领域,对其研究必须从宏观上予以把握.随着国内公司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H股,到美国纽约股票市场上发行N股,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风云变幻,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制度作为一项工具,理应为我所用,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成熟立法做出相关的规定.
自己股份、制度立法、香港股票市场、公司法、制度作为、国际市场、证券法、集团法、纽约、美国、接取、涵义、国内、工具
D9(法律)
2007-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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