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7.14.044
”土地财政”该休矣
@@ 所谓”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过度依赖房地产收入的情形.特别是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从土地上产生的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地方政府近乎无成本地从农民手中征地(农民获得土地补偿金仅占土地转让收入与增值收入的2%~3%,相当部分地区还不到2%),然后以”市场价”批租给房地产开发商和各类工商企业.发达地区的政府财政就是一个”土地财政”.
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政府财政、发达地区、房地产、土地补偿金、土地转让、收入来源、农民、工商企业、地产收入、无成本、市场价、开发商、征地、增值
F8(财政、金融)
2007-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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