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7.12.043
比利时个人所得税借鉴
@@ 比利时个人所得税自1919年开征以来,发展迅速,已成为本国第一大税种.2001年个税占税收总额的31.6%,是企业所得税收入的4倍.而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总额1737亿元,仅占税收总额的6.75%,仅占全国GDP13.65万亿的1.3%,而比利时为20%左右.比利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地位与其国家的税制设计是分不开的.下面,将对比利时税制设计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以期借鉴其科学之处,为我所用.
个人所得税、比利时
F8(财政、金融)
2007-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