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7.10.005
警惕保函换取清洁提单陷阱
@@ 案例199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港,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装船.当船方接受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获单上批注”该批货物有28箱外表破碎”.
保函、清洁、货物、运输公司、鹿特丹港、目的港、租用、装船、纸箱、青岛、批注、货轮、荷兰、合同、出售、程度、承运、案例
F7(贸易经济)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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