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7.05.024
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资产管理、所有者权益、出资人职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义务和责任、中央政府、依法履行、维护、市场主体、权利、企业、监督体制、管理机构、地方政府、保值增值、授权、监管、国家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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