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6.22.039
跨年度费用会计处理与企业纳税调整
@@ 所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年度费用、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所得税、应退税额、税收法律、管理办法、纳税人、资料、月度、行为、通知、税款、计算、国家、规章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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