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与保险利益条款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190X.2006.11.047

保险利益原则与保险利益条款

引用
@@ 一、保险人由于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无权向保险人索赔 (一)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为对保险标的具有利害关系而产生的法律所认可的,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只有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时,他与保险人所签订的海上保险合同才能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当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必须确实证明自己同保险标的有明确的利害关系.对于没有处于承担风险中的标的,即使被保险人自己已经向保险人投保了海上保险,也不允许他向保险人索赔,这是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D9(法律)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4-7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合作经济与科技

1672-190X

13-1296/N

2006,(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