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5.18.036
我国政府采购法刑事责任分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已于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包括总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总计八十八条.法律责任单列一章共计十三条.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本文在对<政府采购法>的刑事责任概括分析的基础上,对五条涉及刑事责任的条款逐条进行具体分析.
政府采购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刑事责任、法律责任、质疑与投诉、人民共和国、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监督检查、采购合同、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当事人、总则、条款、基础、会议
DF7;F81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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