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5.14.002
中国如何直面反倾销
@@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对倾销的定义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具体是指商品进入一国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在另一国市场上的价格,或者指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人为的差别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倾销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进口国的经济或生产者利益造成了损害,干扰了进口国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国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由此可见反倾销制定的初衷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秩序,是反不正当竞争的延续.但反倾销成立至今,运行结果却事与愿违,每每被一些国家以维护公平竞争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滥用,成为限制国外产品同本国产品竞争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日益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法律武器.在这场反倾销的浪潮中,中国成为了众矢之的,也就必然成为了最大的受害国.
反倾销
F7(贸易经济)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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