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5.12.035
谈教育的”丰营利性”
@@ 教育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的资源也是稀缺的,所以它也存在有效利用的问题,在我国目前的教育法规体制下,教育机构是”非营利性”的,这一规定主要是指我国<教育法>第25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此基础上,现行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6条和<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第5条,都重申了教育”非营利性”原则.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到底具有什么可操作性的含义,并没有一个正式的立法解释.
教育机构、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法规、暂行规定、立法解释、可操作性、办学条例、组织、资源、学校、行业、体制、基础
G4(教育)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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