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5.11.032
商品平行进口中的利益衡量与我国立法取向
@@ 关于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英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有不少解决这一问题的案例,在我国却是一个新问题.1999年上海联合利华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认为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进口、销售泰国产”LUX”香皂,侵犯了该公司”LUX”及”LUX力士”商标独占许可权.法院的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该判决的依据并不是平行进口是否合法,而是其它的依据,也就是说,该判决回避了平行进口问题.
商品、平行进口、利益衡量、经济技术开发区、判决、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商标、贸易公司、联合利华、国际贸易、发达国家、许可权、进出口、原告、英美、销售、香皂、泰国、上海
D9(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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