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5.04.019
奖励旅游纳税对旅游市场短期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 2004年1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任何一项政策法规的出台,短期内会对相关约束对象产生大的冲击与波动,长期中随着人们对新规的认识和接受,也将趋于平和.笔者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实行奖励旅游的企业和单位在短期内可能的反映,以及由此会给奖励旅游市场带来的冲击.
奖励旅游、纳税、旅游市场、短期影响、营销业绩、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约束对象、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人员组织、角度分析、单位、代扣代缴、经济学、差旅费、财政部、通知、税务
F59(旅游经济)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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