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4.17.009
驰名商标的多角度保护
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由于巨大的商业价值而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内容,使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工作真正有法可依,与国际公约和发达国家的立法保持了基本相同的保护水平.应对驰名商标的多角度法律保护制度进行归纳整合,以期在今后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驰名商标、多角度、法律保护制度、有法可依、特殊保护、市场秩序、商业价值、合法权益、国际公约、公平竞争、发达国家、保护水平、保护工作、消费者、商标法、整合、修订、维护、立法
D9(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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