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4.12.019
对民事公诉制度构建的思考
法律监督权的核心权能应该包括诉权.检察机关对民事活动的监督是基于公共利益并代表国家进行的,其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即相应的享有民事诉权.只有这样,才可使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在受到民事主体以民事行为方式侵害时,检察机关才能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以达到其法律监督的目的.
民事公诉制度、检察机关、公共利益、法律监督权、民事主体、民事诉权、民事活动、国家和社会、民事行为、行为方式
D925.1;D630.1;F293.31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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