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01.06.014
扶持龙头企业实现社农双赢
@@ 围绕县城主导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优势,重点扶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供销社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分工中互惠互利,实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对供销社和农户双方都有好处.一方面,供销社可以获得稳定的生产基地,高质量的农产品和较高的利润;另一方面,农户可以获得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增值的一部分利益,农业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因而具有社、农"双赢"效应.
龙头企业、供销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农户、战略性调整、主导产业、重点扶持、整体素质、销售、生产基地、农业结构、互惠互利、产品生产、新品种、新技术、产加销、质量、增值
F3(农业经济)
2006-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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