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54/j.cnki.hduss.2017.02.008
预设医疗指示的美国经验及其法益基础
预设医疗指示是当事人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为其在意志丧失时所意欲接受的医疗方案作出的预先声明.从卡多佐法官确立的医疗活动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原则,经由昆兰案和克鲁珊案的发展,预设医疗指示最终在美国联邦和各州获得法律认可,并取得了相对乐观的社会效应.该制度建立在自主权的基础上,且与法律所保护的生命法益相容,能为我国所借鉴.
美国、预设医疗指示、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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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中国法律)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GK170901224013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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