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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劣药品概念及外观鉴别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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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药品的概念 《药品管理法》规定,以下情形为假药品:首先药品的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的药品标准规定.其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种类药品冒充该药.有以下药品的情况,按照假药处置,首先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禁止使用的药物;其次按照《药品管理法》批准,但是没有批准就生产的药品按假药处置,同时按照改法必须检验的并没有经过检验就开售的药品按假药处置;然后对于变质的有污染的药物按照假药处置;接着根据《药品管理法》应取得批准文号,但是没有取得得按假药处置;最后其中所标注出来的适应症、主治疾病,实际上超出了有关规定中划定的范畴按假药处置.

外观鉴别、假劣药品

R927;R282.5;X928.7

2021-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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