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705.2003.01.016
1999-2001年沙县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分析
[目的]保障欲婚者健康婚配,防止法定传染病传播,严重遗传性疾病传递.[方法]按<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对9 395例进行体格检查.[结果]可结婚率98.7%,暂缓结婚率1.3%,可以结婚最好不育率0.03%.[结论]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我国人口质量不可缺少的主要预防保健措施.
婚前保健、优生优育、孕产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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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69.1(个人卫生)
2004-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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