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74.2016.04.00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问题探究
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农户或者个人由于建筑住宅需求,使用占有的集体土地,换言之,集体建设用地也被称之为”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其为农村集体投资及农村个人投资开展非农业建设中利用的土地.从中可见,上述均是农村集体用地的范畴,先确权登记,方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中的确权登记是不动产包含的范围,一定要进行登记.所以,为了完善农地使用权确权的质量与规范,要摆脱不动产权确权登记的束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相关权利归属争议问题.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借鉴地方经验,按照《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文章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确权登记中一些关键问题,以不同的角度做分析,提出了问题解决的有效对策及思路.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确权
D92;F30
201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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