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160.2018.03.007
党内法规的双重特性
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最具中国特色的部分,其在基本性质、思维模式、调整范围、规范对象、权益配置和基本原则等方面均体现出双重特性.具体而言,党内法规既"姓党",也"姓法";既坚持党性思维,也体现法治思维;既调整党务,也调整国务;既约束党组织与党员,也约束非党组织与党外人士;既体现义务本位,也注重权利保障;既遵循"法不禁止者即可为"原则,也遵循"规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原则.
党内法规、党性、双重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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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AFX008
2018-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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