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160.2009.02.018
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互为条件,互为前提,辩证统一,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现的历史进程中,要把人的全面发展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衡量标准,实现人、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统一.
和谐社会、人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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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200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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