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160.2007.04.026
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2001年出台了修改后的新婚姻法,增设了可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但是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只限于胁迫,不太妥当.通过分析可撤销婚姻的特征,进一步提出可撤销婚姻的界定标准,并借鉴各国立法,对关于完善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提出了一些构想.
可撤销婚姻、原因、立法建议
21
D9(法律)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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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3160.2007.04.026
可撤销婚姻、原因、立法建议
21
D9(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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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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