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十大矛盾
文章对“知识产权”的内在特质进行分析,全面地指出了知识产权自身存在的矛盾,即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知识产品本身的非排他性与知识产权垄断的排他性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个人享受与知识产权责任社会承担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对知识发展兼具激励性和抑制性的冲突,知识产权权利的享有的表象与资本控制和垄断知识资源的本质的矛盾,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的悬殊不对等的纰漏,知识的创造者与知识的利用者的分离的隐患,知识产权中的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并行的本质,知识的主观性与相对客观性的矛盾以及无限性与相对有限性的矛盾,知识产权交易价格的随意性和垄断性的危害等.知识产权自身的这些隐性矛盾可能会造成对知识产权正当性的质疑或知识产权性质及保护的再定位,文章并不对这些矛盾提供现实的解决方案,只是作出提醒,只有正确对待这些矛盾,才能更好地完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知识产品、知识产权本质、知识产权法哲学
D913(法学各部门)
《后TRIPS时代“中国品格”知识产权文化的重构——立基于知识产权本质的法哲学透视》项目编号:13YJC820120,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从国家立法到全民守法——中国后转型期法治发展的转向》项目编号:2015XQN01,2015年度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第五批.
2016-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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