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675.2014.01.018
刑法不得已原则研究——以界分不法行为为视角
德日刑法谦抑思想是近年来刑法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刑法迈向文明的今天,不法行为尽可能地用民法或行政法规制的理念有其合理内核.然一味地坚持刑法谦抑原则,则可能导致刑事不法与民事、行政不法界限模糊,进而在司法认定上出现刑事问题民事化或行政化倾向.刑法不得已原则基于刑法有独立的调整时象,吸收谦抑原则的积极因素,探寻刑事不法行为在形式和实质上不同于民事、行政不法行为的基本属性,也将检视刑事和解制度在当下刑事立法和司法上的正当性.
刑法谦抑原则、刑法不得已原则、调整对象、刑事和解
D914(法学各部门)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刑法不得已原则研究”13SKT14
2014-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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