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23.02.039
任性排污致人摔残妨碍通行侵权成立
商户向路面倾倒污水,导致过往行人摔倒致残,商户应当承担何种责任?2022年,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
人民法院查明,2021年2月4日下午,潼南区某面包店的生产车间做大扫除时,工作人员将清洗面包框的污水直接倾倒在车间外,污水沿路面漫延十余米至周边居民通行的过道.该过道采光条件较差,存在一定坡度.朱某正常步行经过该过道时,因路面存在油污滑倒受伤,造成右三踝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住院治疗21天.
2023-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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