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22.11.046
宅基地的分配应以"户"为单位
[案例]卢某在A村B组出生,朱某因婚姻而将户口迁入该组,并与卢某育有子女朱某甲、朱某乙.卢某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寄住在卢某的父亲家中至今,并无自建房屋.某年,A村村委会与C县工业园区(城东新区)管委会在C县人民政府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土地征收合同.土地征收合同签订后,A村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土地征收并由各组发放土地补偿费.
宅基地
F321.1;D922.3;F291.1
2023-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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