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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362X.2022.02.049

"网络虚拟财产"纳入遗产范围

引用
耗费心思与精力写下的博文,添加成百上千个好友的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记录着注册人曾经的喜怒哀乐,这些使用越来越广泛的虚拟财产能不能继承?如何继承? 一、虚拟财产能继承 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了规定,采取的是列举和概括的形式.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当时没有也无法对丰富的遗产种类加以规定,像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继承问题,有价证券、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等,都是在立法之前没有出现的.对无形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就更谈不上规定了,从而造成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不清、归属不明,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矛盾纠纷.

2022-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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