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21.10.009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10)
(续第9期第14页)
51.利害关系人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利害关系人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八十条、八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对不动产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2021-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