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21.05.048
劳资合同中约定“不准起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我所在公司在其预先拟定、对全体入职员工适用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劳动合同引发的一切纠纷,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或申请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解决,不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不同意按照工作年限月工资加倍的方式向我支付赔偿金.我曾表示通过诉讼解决,可公司表示我已经同意“不准起诉”,自然不能出尔反尔.请问:我真的无权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2021-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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