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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362X.2018.11.033

城中村拆迁后农户能否要求回迁

引用
案例 张某所在的村原来处于城郊结合部的位置,后来随着城市面积的扩张,他家所在的村慢慢地被包围于城区的高楼大厦之间,成为典型的城中村.2012年6月,为了实施城中村改造,他们村的集体所有土地全部被征收,张某家的房子也在征收拆迁之列,房子估价为50万元.由于用于拆迁安置的位置非常偏,所以张某要求回迁.但负责拆迁工作的政府部门认为,张某要么选择领取50万元货币补偿,要么选择指定的用于安置的房屋,他无权要求回迁.张某将拆迁部门告到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张某与拆迁部门达成调解协议:拆迁部门在张某原所在村附近的一个楼盘为他提供一套价值60万元的商品房,张某补缴差价款10万元.

2019-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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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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