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17.12.040
不定期转包的土地可随时收回
案例2005年2月,家住某村的钟益辉夫妇在县城购买了房屋居住(其本人仍为农村户口),便将农村的房屋出售给本村村民钟小华,并与钟小华签订一份协议:钟益辉将其承包的0.33公顷土地转给钟小华承包;如以后调整土地,由钟益辉无条件出面承包并交与钟小华继续耕种.双方按协议履行2年后,由于国家实行种粮补贴,种粮效益提升,钟益辉遂要求收回转包的土地并多次与钟小华协商返还土地事宜,均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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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TV5
2017-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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