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17.06.008
4月起湖南取消或停征29项收费
日前,湖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公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4月1日起,湖南取消或停征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1.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展改革部门:涉案物价格鉴证收费.公安部门: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测服务费(取消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单位接受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服务,其收费仍实行市场调节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白蚁防治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国土资源部门:测绘仪器检测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湖南、行政事业性收费、监测服务、环境监测、收费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部门、服务性、服务费、市场调节价、仪器检测、委托检验、经营、监督检验、公安部门、房屋转让、产品质量、测绘、受委托、手续费
D63;TP3
2017-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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