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16.09.009
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5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6] 55号),为加快推进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良好保障.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想为指针,立足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和湖南“两型社会”建设,按照我国《畜牧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蓄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源头管控为重点,强化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维护洞庭湖区水环境生态安全.
洞庭湖区、养殖污染、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水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综合治理措施、生态安全、湖南省、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法、指导思想、政策依据、系统治理、防治条例、法律法规、总书记、畜牧法、新思想
S81;X83
201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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