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16.08.007
2016年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3)
(续第7期第11页)23.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支持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2-2015年,农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甘肃、新疆等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9个县(区、团)累计投资9.01亿元,实施以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新增残膜加工能力18.63万吨,新增回收地膜面积420.7万公顷.二是支持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1.8亿元,在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福建、重庆等9省(区、市)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利用的主体工程、设备(不包括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及其运行进行补助.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形成能够推广的畜禽粪便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商业化运作模式.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1.4亿元,继续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秸秆养畜项目,带动全国秸秆饲料化利用2.2亿吨.2016年,上述项目在调整完善后将继续实施.
国家发改委、资源化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实施农业、财政安排、养殖业废弃物、生产建设兵团、饲料化利用、综合开发、主体工程、种养、支持政策、运作模式、一号文件、新疆、项目实施、试点项目、示范项目、清洁生产
F40;X79
201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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