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览(9条)
设置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市场化原则、国家、出资、有限合伙制、中央财政、整合资金、收益分配、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会议决定、国有企业、杠杆作用、地方政府、创新机制、乘数效应、总规模、种子期、国务院、初创期
F83;F27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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