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信托激活农地流转
土地信托,指土地所有权人(委托人)为有效利用土地,提高不动产的开发与经营效率,而将土地信托予受托人,由受托人利用其专业规划与管理,将开发经营的利润作为信托受益分配金交付给受益人.
全国率先推出土地信托的是河南省安阳县,但能够称为模式的是浙江绍兴、福建沙县和湖南沅江.据有关调查材料显示,浙江省绍兴县自2001年2月实行土地信托服务,不到半年时间,全县流转土地1万多公顷,土地流转率超过了40%.有50%的农田进行了种养结构的调整,土地产出量增加了5~10倍,从而使土地得以发挥最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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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F3
2013-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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