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09.03.022
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问答(连载三)
@@ 12.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如何监督管理?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或登记证书持有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农业部注销其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对外公告.
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问答、监督管理、登记、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农业、证书、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地域范围、农业部、县级、使用、人民、国家、公告
TP3;TM1
2009-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