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62X.2007.07.017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知识问答(3)农民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8条和第21条规定:植保工作人员实施公益性植保行为造成农民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性植保行为造成农民损失的,也要依法给予补偿.该<条例>第30条和第31条分别规定:乱发病虫情报、乱推广农药等所谓"新"产品或"新"技术,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知识问答、农民合法权益、行为、赔偿责任、工作人员、补偿、强制性、公益性、政府、情报、农药、民事、技术、产品、病虫
D92;TP3
2007-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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