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320.2007.05.059
贪污贿赂犯罪刑罚设置之反思与重构——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我国已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我国现行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在刑罚设置方面存在着一些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内容相脱节的不足之处,这势必影响到对国际社会和我国国内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实际效果,因此实有必要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之相关内容对其加以反思和重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贪污贿赂犯罪、刑罚体系、刑罚设置、完善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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