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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060X.2014.16.02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平原林区林农经营态度倾向研究--基于江苏南京的实证分析

引用
基于南京市浦口区217个农户样本的实地调研数据,分析林改后平原林区林农的经营态度倾向。研究发现,由于城镇化致使预期林地增值,平原林区林农普遍无转出林地倾向。其次,由于林业比较收益较低,林业劳动人口呈老龄化趋势,加之平原林区“小、散、弱”的特点,经营成本较高,致使约五分之一林地出现闲置现象。再次,由于林农在一定程度上的短视性,部分林农将林地承包给林业公司经营时未考虑林地增值,自身利益受损。最后,林业专业合作社可能较好地适应平原林区林业经营需要,但是林业合作社的服务范围、质量以及利益分配影响合作社的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平原林区、林地闲置、承包经营、林业合作社

F326(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201310307035

2014-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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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科学

1006-060X

43-1099/S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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