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31/j.cnki.jhau(ss).2023.01.010
专门教育制度的矫正模式问题检视及其完善路径
2020年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专门教育制度替换了工读教育制度与收容教养制度,但专门教育制度仍延续了工读教育制度、收容教养制度的封闭矫正模式.专门教育制度的封闭矫正模式存在偏离矫正优先的制度创设初衷、不当限制罪错未成年人人身自由、矫正效用不佳,及难以满足罪错未成年人保护需求等问题.完善专门教育制度的矫正模式,应摒弃社会管理者视角与社会防卫优先的管控立场,转而从监护人视角出发,遵循罪错未成年人矫正优先兼顾社会防卫的基本立场;从封闭管控目的与期限着手,调整封闭管控的强度;积极运用社会场域开展社会化矫正活动,提升矫正活动的科学性与效用性;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专门教育制度、罪错未成年人、矫正模式、完善路径
24
D926.8(中国法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司法部一般项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科研创新课题
2023-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