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31/j.cnki.jhau(ss).2018.03.011
农业自然灾害治理主体协同机制创新论
农业自然灾害的有效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的有效协同.当前我国农业自然灾害治理主体协调意愿不强、各类治理主体的目标和行为失谐、灾害信息失真和治理主体间沟通不畅成为有效协同治理困难的症结.因此,化解协同治理难应围绕"协同意愿、共同目标、信息沟通",加强政府主导能力建设、建立利益整合机制,升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创新农业自然灾害治理主体协同机制,为农业自然灾害协同治理提供理念、组织、信息多重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治理主体、协同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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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36(管理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5BZZ087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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