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31/j.cnki.jhau(ss).2016.03.012
林木采伐许可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针对现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存在设定许可范围过大、与《物权法》立法理念存在冲突等现实困境,在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四阶层"重新解构的基础上,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加以整合,抽象出行政许可制度的"四阶层"理论体系,并提出通过重构中国林木所有权分类体系以完善中国林木采伐许可制度的设想.
林木所有权、行政许可、公共利益、特许、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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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4(中国法律)
司法部资助项目 13SFB3010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