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视野下的公共危机法治》述评
当国家面临各种政治危机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为保证政府充分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应对危机,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权益,需要有统一的紧急状态法或相关法规来规范危机防治行为.现代意义上的紧急状态法律源于“一战”前后的德国和奥地利,两者均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紧急状态应对制度,此后,英、美、法和俄罗斯陆续制定相关法律.中国于1996年通过并实施《戒严法》,2007年制定并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还先后出台了《防洪法》、《地震法》、《消防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单行法,但尚无一部统一的紧急状态法.
李燕凌、贺林波两位作者所著《公共服务视野下的公共危机法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周纳条释,深入展开,在国内为数不多的公共危机法治论著中,是一部很有亮点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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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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