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013.2010.03.006
农村生态危机的主体救赎——基于农民的视角
化解农村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必须明确而充分地赋予农民生态权利的主体资格,从新人口价值观、生态消费观、可持续发展观、生态和谐观等方面切实加强农民生态道德教育,着力提升农民的生态道德自觉;切实依凭道德建设的基本规律,加强农民生态道德建设的实践指导,进而实现农民这一特殊道德实践主体的自我救赎.
农村生态危机、农民、生态权利、生态道德、主体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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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22(中国农业经济)
201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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