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361.2013.03.017
刍议资源税改革:基于原材料出口措施案的思考
WTO上诉机构对中国9种原材料出口的制裁及其对中国稀土产业的影响,均表明依赖出口措施来保护资源前途堪忧.应充分借鉴外国资源税制发展的先进经验,通过以税代费、从价从量相结合、以利润税补充产出税、扩大征税范围、实施高动态税率、合理化收入分配、规范税款使用、完善配套措施等手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资源税收体系,维护本国资源的国际权益.
资源税、原材料出口措施案、WTO、资源出口、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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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42;F205;F114.4(财政、国家财政)
2012年上海海关学院关税研究中心项目“促进贸易平衡的税收政策研究”项目12TYJ06阶段研究成果之一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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