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300.2020.11.018
最高法再审多判60万
1997年2月1日,韩国春与吉林省白城大安市太山镇宝石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养鱼池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韩国春取得了养鱼池的承包经营权,并实际从事渔业养殖.2009年12月30日,大安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嫩江洮儿河滩地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嫩江、洮儿河滩涂的管理、开发及利用的权利由水利局行使.2009年,韩国春取得了捕捞许可证和船舶登记.2011年,韩国春取得了大安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养殖许可证.2010年9月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有田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吉林分公司”)位于韩国春鱼塘附近的119号油井发生泄漏,泄露的原油流进韩国春的鱼塘中.韩国春要求中石油吉林分公司赔偿遭拒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中石油吉林分公司赔偿3015040.36元经济损失,包括2010年养鱼损失、2011年未养鱼损失、鱼塘围坝修复及注水排污费用.
2020-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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